法律常識之民法(14):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1)侵害生命權的,賠償義務人須向賠償權利人承擔支付死亡賠償金的責任,賠償權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以及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法定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侵權責任法》第18條;《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條)。(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9條)。(3)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shù)額確定死亡賠償金(《侵權責任法》第17條)。死亡賠償金VS同命不同價(1)死亡賠償金并非對死者生命的賠償!逝者已逝,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加害人無須對死者承擔任何責任。實則,死亡賠償金乃對因被侵權人死亡所產生的財產損失的賠償。(2)關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我國通說兼釆“扶養(yǎng)喪失說”與“繼承喪失說”。①“扶養(yǎng)喪失說”略謂,因被害人死亡,致使死者生前負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者因此喪失扶養(yǎng)費,加害人應對此損失予以賠償。②“繼承喪失說”略謂,倘若受害人未因侵害死亡,在未來將不斷獲得收入,而這些收入原本可作為受害人的財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對此損失,加害人亦應賠償。(二)健康權健康權,指自然人以其身體生理機能、心理機能的健全正常運作和功能正常發(fā)揮,進而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為內容的人格權。健康權的內容:(1)健康維護權。(2)勞動能力保持權。(三)身體權身體權,指自然人維持其身體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人體組織的人格權。身體權的內容:(1)身體完整性保持權。(2)身體組成部分的支配權。須注意:與身體相連,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義眼、心臟起搏器、支架屬于身體權的客體。健康權VS身體權(1)健康權與身體權系交叉關系。有些加害行為同時侵害健康權與身體權。例如:醫(yī)院因過失摘除病人無病變的腎臟。再如:打架時,甲砍掉乙的手臂。(2)有些加害行為僅侵害身體權,不侵害健康權。例如:甲醫(yī)生在給患者乙做腹腔手(不是因為闌尾炎)時,擅自切除乙的闌尾。再如:擅自剪除他人頭發(fā)、指甲。又如:因過錯損壞他人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3)有些加害行為僅侵害健康權,不侵害身體權。例如:甲惡意勸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又如:甲故意給乙傳染艾滋病。典型真題張某因病住院,醫(yī)生手術時誤將一腎臟摘除。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醫(yī)院賠償治療費用和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審理期間,張某術后感染醫(yī)治無效死亡。關于此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10年。卷三?69題一ABCD)A.醫(yī)院侵犯了張某的健康權和生命B.張某繼承人有權繼承張某的醫(yī)療費賠償請求權G.張某繼本人有權繼承張某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請求權D.張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權另行起訴,請求醫(yī)院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害

2018年考試常識判斷考點(2.1)

軍隊文職考試常識判斷題備考貴在平時積累。2月1日更新的2018年軍隊文職招考常識考點如下:一、歷史上的今天1、1662年2月1日,我國明末清初的民族英雄鄭成功率領軍隊驅逐荷蘭侵略者,收復了臺灣。2、1902年2月1日,光緒帝下旨準許漢滿通婚。3、1988年2月1日,電視連續(xù)劇《西游記》全集播出。4、1917年2月1日,《新青年》發(fā)表我國第一批白話詩--胡適白話詩八首。5、1942年2月1日,毛澤東在延安中央黨校開學典禮大會上作了《整頓黨的作風》的報告,使中國共產黨在1941年至1944年開展的整風運動進一步向縱深發(fā)展。提醒考生,常識判斷題型屬于公共基礎知識范疇,每天利用碎片時間積累比專門拿出時間死記硬背更有效果。二、每日十條常識1.女孩會不會得疝氣?壇答:會2.女性首次進入賽場是哪一年?答:19003.諾貝爾發(fā)明了什么?答:雷管,炸藥。4.諾貝爾基金會管理諾貝爾獎金,基金會設在:答:瑞典。5.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多長時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答:1年6.女士在辦公室可以穿前后通風的涼鞋嗎?答:不可以7.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工資的發(fā)放標準為基本工資的:答:100%8.諾貝爾基金會參與獎金的評定和審議嗎?答:不參與。9.諾貝爾獎包不包括數(shù)學獎答:不包括10.諾貝爾獎得主朱棣文教授是:答:物理學家。根據(jù)往年時間預計,可能會在2017年10月中旬。想報考軍隊文職的同學,可先參加各地2017年省考,點擊了解全國各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