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基金協(xié)定》關于匯率安排的準則-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17:45:14《基金協(xié)定》關于匯率安排的準則(一)一般義務:《基金協(xié)定》第4條第1款規(guī)定: 鑒于鑒于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個便利國與國之間商品、勞務和資本的交流和保持經濟健康增長的體制,鑒于主要目標是繼續(xù)發(fā)展保持金融和經濟穩(wěn)定所必要的有秩序的基本條件,各會員國保證同基金和其它會員國進行合作,以保證有秩序的外匯安排,并促進一個穩(wěn)定的匯率制度。具體說,各會員國應該:(1)努力以自己的經濟和金融政策來達到促進有秩序的經濟增長這個目標,既有合理的價格穩(wěn)定,又適當照顧自身的境況;(2)努力通過創(chuàng)造有秩序的基本的經濟和金融條件和不會產生反?;靵y的貨幣制度去促進穩(wěn)定;(3)避免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制度來妨礙國際收支有效的調整或取得對其它會員國不公平的競爭優(yōu)勢;(4)奉行同本節(jié)所規(guī)定的保證不相矛盾的外匯政策。上述該款第一段事實上是關于各成員國一般義務的規(guī)定。該款第二段的第(1)、(2)項規(guī)定的義務涉及成員國內經濟政策,使用 盡量 、 努力 之類措詞說明對成員國并無拘束力,只是被 建議 ,而不是被 要求 依此行事。該款第二段的第(3)、(4)項中 避免 、 奉行 兩措詞,說明其規(guī)定的成員國義務是強制性的。(二)監(jiān)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 崩潰后,各國有權選擇自己的匯率制度,《基金協(xié)定》對成員國規(guī)定的有關匯率制度的一般義務具有 軟法 性質?!痘饏f(xié)定》第4條第3款規(guī)定:基金應監(jiān)督國際貨幣制度,以保證其有效實行。為此,基金組織執(zhí)行董事會就監(jiān)督成員國的匯率政策提出了三條原則:第一,成員國有義務不得為妨礙國際收支的有效調整或從其他成員國取得不公平競爭利益而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制度;第二,成員國為消除外匯市場上的混亂狀況時,須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混亂狀態(tài)通常表現(xiàn)在本國貨幣匯率的破壞性短期變動;第三,成員國在采取干預政策時,應合理照顧其他成員國利益,包括其貨幣受到干預的國家的利益?!痘饏f(xié)定》第4條第3款同時規(guī)定:基金組織制定的監(jiān)督匯率政策的原則應當尊重成員國國內的社會和政治政策。因基金組織的這種監(jiān)督具有國際性,其重點理應放在成員國的對外經濟狀況方面?;饏f(xié)定》第4條第3款又規(guī)定:基金組織在執(zhí)行監(jiān)督匯率政策的原則時,應對各成員國的具體情況給予應有的注意。其間,應考慮發(fā)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而不應把這種考慮視為對發(fā)達國家的歧視。此外,出于監(jiān)督各成員國匯率政策的需要,在基金組織提出要求時,各成員國應就匯率政策問題同基金組織進行磋商。(這被稱為 第4條磋商 )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基金協(xié)定》關于匯兌措施的規(guī)則-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17:45:48《基金協(xié)定》關于匯兌措施的規(guī)則(一)第8條規(guī)定的一般義務:第8條第2款第1項首先規(guī)定:成員國應取消經常項目的外匯管制。(所謂 經常項目 ,即國際收支中經常發(fā)生的交易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單方面轉移等)。但除第14條項下過渡辦法之外,成員國可在三種情況下維持外匯管制:第一,對于國際資本流動,成員國無需經基金組織同意,仍可實行管制。第二,如基金組織認為對某成員國貨幣的需求明顯地嚴重威脅基金組織供應該貨幣的能力時,應正式宣告該貨幣為 稀缺貨幣 。這種正式宣告,亦即授權任何成員國,在與基金組織協(xié)商后,暫時限制稀缺貨幣的自由匯兌。第三,經基金組織同意,在特殊情況下,成員國仍可對經常性國際交易的支付或轉移實行限制。根據(jù)基金組織的實踐,只有在基金組織認為有理由,且這種經常項目的外匯管制是暫時的、并正在取消之中時,才會批準成員國的這種例外要求。此外,對于某些外匯管制措施,如成員國要求其居民持有的外匯須按市場價格強制賣給本國貨幣當局等,基金組織通常認為這類措施不應納入第8條項下 外匯管制 范疇。因此,我國對經常項目實行的強制性 結匯、售匯及付匯制 就不屬于。為此。我國已正式通知基金組織,于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基金協(xié)定》第8條義務。同時,《基金協(xié)定》第8條第3款規(guī)定,除非獲得基金組織同意,否則成員國不得實行以下兩項具體的管制措施:首先,不得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其次,不得采取復匯率制度,即一國不得根據(jù)不同交易對象采取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匯率。一旦接受《基金協(xié)定》第8條所規(guī)定的全部義務,就成為 第8條成員國 。(二)第14條規(guī)定的過渡辦法:一成員國可對經常項目的支付和轉移加以適當限制,只要這些限制與不斷改變的環(huán)境相適應,但該成員國得每年必須與基金組織就保留各種限制措施進行磋商,這種磋商被稱為 第14條磋商 。一俟情勢許可,這些 第14條磋商國 即應取消外匯管制。在特殊情況下,當基金組織認為此類成員國已具備了適當條件,可通知其放寬或取消所施行的某項、某些或全部的限制措施。一旦一成員國取消某項限制措施,即不得在過渡安排期間重新啟用;同時,在過渡安排下,成員國也不得采取新的限制措施。倘若成員國想恢復或增加限制措施,必須按照第8條第2款第1項的規(guī)定,報經基金組織同意。如果一成員國退出 第14條磋商國 成為 第8條磋商國 ,就不得重回第14條過渡安排。(三)各國外匯管制立法屬于 公法 ,僅具有域內效力,然而,如果一味固守域內效力,就會給逃避這些立法的適用打開方便之門。因此,各國需要推行本國外匯管制立法的域外效力?!痘饏f(xié)定》第8條第2款第2項規(guī)定:有關任何成員國貨幣的匯兌契約,如與該國按本協(xié)定所施行的外匯管理條例相抵觸時,在任何會員國境內均屬無效。此外,各會員國得相互合作采取措施,使彼此的外匯管理條例更為有效,但此項措施與條例,應符合于本協(xié)定。通常,發(fā)展中國家傾向于擴大該項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發(fā)達國家基本取消了外匯管制,因此對該項規(guī)定的適用限制越來越多,以抵制其他國家(主要是發(fā)展中國家)。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關于“小黃車”,你身邊的事兒-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關于“小黃車”,你身邊的事兒發(fā)布時間:2017-07-20 19:49:12小黃車 是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自行車,因其車身是極具標志性的統(tǒng)一黃色,被人們親切的稱為 小黃 。這種自行車使用方便,不但能夠省錢,而且對于緩解交通堵塞,減少空氣污染以及降低能源消耗都具有重要意義,節(jié)能環(huán)保、便利出行。有這樣服務公眾、綠色環(huán)保的共享單車,是政府為人民服務、方便人民生活理念的具體體現(xiàn)。然而,在這樣和諧便利的社會氛圍之下,也總是會出現(xiàn)一些不和諧的聲音,各試 虐 小黃車 ,例如,刮花自行車上的二維碼標識及數(shù)字,破壞車鎖,取走車座等,更有甚者自己拿把鎖把車鎖了,把帶有二維碼的標識牌直接取走,拿走車座據(jù)為己有等等,反正為了 虐 一把 小黃 也是拼了,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各種手段都被用上了。這些故意 虐待 小黃車 的案件中,有人是只為了自己方便,所以拆下車座椅,全然不顧其他需要用車的人,說白了就是公眾意識淡薄,自私自利,為了自己的需求而不惜犧牲社會大眾的需求;有人是出于泄憤,而把 小黃車 當作泄憤的工具,把對社會生活和他人的不滿發(fā)泄出來,往大了說就是素質不高,覺悟太低,不愛護公共財物;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人因為 小黃車 的普及損害了其既得的經濟利益和信賴利益。但這種故意毀壞不是可以一直忍受的,故意毀壞財物要承擔不同程度的法律責任:1.首先是民事上的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guī)定: 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綜上,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所有人,可以視情節(jié)讓加害人承擔相應責任。2.其次是行政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因此,如果加害人的行為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則可以視情節(jié)追究行政責任。3.最后是刑事責任方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依上述規(guī)定,如果加害人的行為已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則應依法追究相應的刑責。誠然,運用法律維護權益是正確的,但法律的適用終究有限,只有廣大市民提高公共意識,再加之政府和社會管理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在此呼吁廣大用車者自覺守法用法,愛護公共財物,為社會的進步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