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善意取得、-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1 12:06:22私營企業(yè)主王某辦公用的一臺電腦損壞,遂囑秘書張某扔到垃圾站。 張某將電腦搬到垃圾站后想,與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給兒子用,便將電腦搬回家,經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電腦能夠正常使用后,要求張某返還。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張某違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電腦的所有權B、張某基于先占取得電腦的所有權C、王某有權要回電腦,但應當向張某予以補償D、因拋棄行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對電腦的所有權答案:ACD。電腦是拋棄物,對于電腦的原所有者王某而言,拋棄行為已經完成,電腦從而成為無主物,張某基于先占取得電腦的所有權。2、善意取得(1)善意取得,指受讓人以財產所有權轉移為目的,善意、對價受讓且占有該財產,即使出讓人無轉移所有權的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善意取得對所有權人是有一定限制,但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維護交易安全,有存在的必要性。(2)善意取得的條件①受讓人須是善意的,不知出讓人是無處分權人。②受讓人支付了合理的價款。③轉讓的財產應當?shù)怯浀囊呀浀怯?,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三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否則不構成善意取得。注意:善意取得既適用于動產,又可適用于不動產。如當事人出于善意,從無處分權人手中購買了房屋并登記過戶,善意人取得房屋所有權。物權法規(guī)定盜贓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對被盜、被搶的財物,所有權人主要通過司法機關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追繳后退回。(3)善意取得與可追認的無處分權人處分財產行為不同善意取得中的受讓人是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行為自始有效,無須權利人追認??勺氛J的無處分權人處分財產行為中的受讓人是非善意第三人,其知出讓人無處分權仍受讓財產,故該行為是可追認的行為。權利人追認的,讓與行為自始有效;權利人不追認的,讓與行為自始無效。2000年試卷二43題:下列案件,哪些適用返還原物?A、張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賣給劉某,劉某以為是張某自己的手表而買之, 王某要求劉某返還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項鏈送給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還C、賀某借給宋某一支金筆,宋某謊稱丟失,賀某要求宋某返還D、趙某向錢某購羊兩只,錢某將羊交付趙某后,趙某又將羊賣給孫某,趙某得款后遲遲不付錢某的羊款,錢某無奈要求趙某返還兩只羊答案:BC。2000年試卷三多選54題: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面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后來乙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 3萬元價格賣給丙。甲回國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詢問情況后,向法院起訴。下列有關該糾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居于無效合同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 D、丙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答案:BD。根據《合同法》第48條,B正確,A錯誤。丙為善意取得,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所以,D正確,C錯誤。3、準善意取得準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取得所有權之外的其他物權。無權處分人進行處分,不限于轉讓所有權,還包括用益物權或者擔保物權,如果取得人善意,同樣發(fā)生該項物權的善意取得。例如,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即善意取得質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權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擔保法解釋》第84條)。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關于善意取得制度-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1 10:57:31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 以手護手 原則,現(xiàn)已為許多國家所采納。民法是 將經濟關系直接翻譯為法律規(guī)則 ,因此民法也勢必要圍繞著市場交易的安全、公平和效率價值目標來構建善意取得制度遂應運而生。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權法中的一項重要制度,關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范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善意取得制度僅適用于動產;另一種認為善意取得既可適用于動產亦可適用于不動產。從理論淵源上看,善意取得制度僅適用于動產;但從價值基礎和理論基礎上看,善意取得制度適用于不動產亦無不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明文規(guī)定: 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物權法》第106條對善意取得制度也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浀怯?,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確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guī)定。根據上述規(guī)定可知,善意取得制度適用于動產和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之所以被廣泛接受,主要原因如下:善意取得制度符合人們的法律情感。抑惡揚善為法律之基本特征,第三人在商品交易時,善意無過失,如法律對其不予保護而讓其承擔不測的風險,不僅與法理不合,且有傷于人們的法律情感。且有利于創(chuàng)立安全的交易秩序并維護交易公正和安全。善意取得制度雖減弱了對原所有人的所有權的保護,但這并不違背法律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有利于降低社會交易成本。一個成功的法律制度,不僅要調整利益沖突,還要有利于社會的整體經濟效益,在決定法律權利賦予時,應該權衡利弊,以較少的社會成本換取較多的社會收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若要求每一個進入市場進行交易的民事主體都對財產的來源情況進行詳細考察,無疑會滯緩交易進程,影響社會經濟效益,不利于信用經濟的建立,也會從根本上破壞市場經濟的存在基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日益頻繁、交易過程復雜,且交易越來越需要迅速快捷,因此不可能要求交易當事在從事交易之前,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去調查了解標的物的權利及變動狀態(tài),了解交易的對方是否有權作出處分,否則不僅會使交易難以迅速達成,而且也會防礙交易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