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法律禁止哪些婚姻行為? - 行測知識

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法律禁止哪些婚姻行為?減小字體增大字體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法律禁止哪些婚姻行為?

《婚姻法》第三條規(guī)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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