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和特征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合同的解除(★★★簡答: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終止合同效力的行為。

(二)特征:

1、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前提。

2、須具備法定條件或約定的條件。

3、要有解除的行為。

4、具有溯及力,使基于合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三)合同解除的條件

1、約定解除:

(1)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

(2)雙方當事人約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2、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2)預期違約;

(3)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根本違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權的行使:

1、解除權是形成權,只要解除權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2、須在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行使。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1、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

2、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3、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情況可以恢復原狀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