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簽收調解書之前當事人反悔怎么辦? - 行測知識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簽收調解書之前當事人反悔怎么辦?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簽收調解書之前當事人反悔怎么辦?

調解書是由法院制作的確認當事人的調解協(xié)議的法律文書,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并經(jīng)其簽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簽收之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反悔,不愿簽收調解書,則調解書不生效。

調解書必須直接送達,如果當事人拒簽,就應當視為調解不成立,調解書無效。法院應當將此種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繼續(xù)進行審理判決。因此,調解書不得采取留置送達的方式,否則就違背了調解自愿的原則。

參考法律法規(guī)條文【軍隊文職招聘考試信息網(wǎng)】:《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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