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蘇南通市春季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 行測成功經驗

2011年江蘇南通市春季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報名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7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8日16:00。

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精神,南通市2011年春季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21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至1993年1月期間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和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6年1月以后出生)。

(三)本科(含)以上學歷的人員及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大專及以下學歷的人員限南通地區(qū)戶籍(或生源)。

(四)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1年1月前的累計工作經歷。

(五)國家統(tǒng)招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為兩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人才服務機構的,可視同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對象、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及要求

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附件一崗位,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應聘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2、報名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6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7日16:00。

4、繳費確認時間:2011年1月20日09:00~1月28日16:00。

5、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若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應聘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6、報名網址:南通人事考試網()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寬:13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在網上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初審,對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其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關材料。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附件一或附件二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可在網上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時間:2011年1月29日9︰00~14︰00。

5.未按時進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1年2月15日9:00~17日16:00。

什么是領導干部辭職制度? - 行測知識

什么是領導干部辭職制度?減小字體增大字體什么是領導干部辭職制度?

領導干部辭職,通常是指領導干部本人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的程序,主動向任免機關提出辭去所擔任的領導職務。特殊情況下,也包括任免機關責令干部辭去所擔任的領導職務。領導干部辭職制度是領導干部辭職方式、辭職條件、辭職程序等方面的規(guī)定和規(guī)范的總和?!陡刹咳斡脳l例》規(guī)定,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包括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

如何理解“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職責”? - 行測知識

如何理解“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職責”?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如何理解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職責?

《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職責,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職責要求。具體包括了三層含義:一是各級黨委(黨組)是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權力主體。只能由各級黨委(黨組)決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也可以說,各級黨委(黨組)是《干部任用條例》的執(zhí)行主體。組織(人事)部門是黨委(黨組)選拔任用干部的職能部門,在黨委(黨組)的領導下承擔具體工作任務。二是各級黨委(黨組)按照中央關于干部管理權限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權限內行使選拔任用干部的權力。三是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是貫徹執(zhí)行《干部任用條例》的組織實施主體。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干部任用條例》的組織實施、貫徹執(zhí)行、管理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