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行政賠償程序怎么定義的? - 行測知識

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行政賠償程序怎么定義的?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行政賠償程序怎么定義的?

(1)我國行政賠償的途徑有兩種:

一是單獨就賠償問題向行政機關申請賠償;二是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一并提起賠償請求。

(2)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受案與處理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受害人的賠償申請書后,經審查認為賠償申請符合條件的,應當通知請求人,并在兩個月內做出處理決定。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行政賠償訴訟

行政賠償訴訟是特殊的訴訟形式。它是法院根據賠償請求人的訴訟請求,依照行政訴訟程序和國家賠償的基本原則裁判賠償爭議的活動。

與其他行政案件的區(qū)別:第一,賠償訴訟不能直接單獨向法院提起;第二,賠償訴訟當事人按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分擔舉證責任;第三,賠償訴訟可適用調解;第四,賠償訴訟中法院的司法權不受特別限制;第五,在賠償訴訟中,法院不得向賠償請求人收到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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