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礎知識刑法:危害結果在刑法中的意義-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15 21:58:35我國刑法對危害結果作出了種種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反映出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結果的不同意義:1.在過失犯罪中,將實際造成一定程度的物質性危害結果作為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是否具有一定的物質性危害結果,是區(qū)分這些罪的罪與非罪的界限。2.在故意犯罪中,以發(fā)生嚴重物質性危害結果的可能性,作為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3.對危害結果未作任何規(guī)定的。這是指危害結果是非物質性的犯罪的情況。4.絕大多數故意犯罪中要求一定的物質性危害結果。如果該種危害結果沒有完全發(fā)生,那么,這種犯罪就沒有既遂。5.在一部分故意犯罪中,將某種特定的物質性危害結果是否發(fā)生,作為構成此罪和彼罪的界限,以及從重處罰的條件??傊?,正確理解和掌握危害結果,對于正確分析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區(qū)分罪與非罪,從而保證正確地適用刑罰,都有重要意義。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醫(yī)學檢驗學基礎知識:科學對待醫(yī)學檢驗結果-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醫(yī)學檢驗學基礎知識:科學對待醫(yī)學檢驗結果發(fā)布時間:2019-02-23 22:29:48在當前的醫(yī)學檢驗項目中大致可分為篩選性試驗和決定性試驗兩大類,因而對其檢驗結果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決定性試驗是指其檢驗結果可以對疾病的本質作出診斷的。換言之,是具有高度特異性的試驗。當出現陽性結果時即可診斷為該病,而非其它病。如尿道分泌物培養(yǎng)淋球菌陽性時,即可診斷為淋病。此類決定性試驗對疾病確診十分重要。但可惜的是這類項目的試驗方法目前不多。篩選性試驗是現用的醫(yī)學檢驗的主要方法。由于并非高度特異,用其確診疾病時常需一種或數種試驗,方可確定或排除某病存在的可能性,但不能確定所患疾病的本質。如僅血清轉氨酶異常升高,并不能確定是甲型病毒性肝炎,還要做甲肝抗體檢測等項目,結合臨床表現綜合判斷才行。過去在醫(yī)學檢驗結果判斷標準中,用過 正常值 字眼,因而許多人至今習慣于該詞。近10余年來的醫(yī)學發(fā)展,認為人從健康到疾病的過程中,醫(yī)學檢驗指標的變化往往是逐步的,不少指標只是在癥狀明顯時才超出正常范圍。加之各種年齡組間差異,當時制定標準時檢測人數又偏少等因素,所謂正常值和正常范圍的代表性已受到限制。因而提出并建立了醫(yī)學檢驗結果的參考值和參考范圍。所謂參考值是指具有明確背景資料的參考人群的測定值,而其95%的可信限被定為參考范圍。如果檢測值超過相應項目的參考值時,被認為是異常表現。但仍有5%以下的正常人被允許出現此類異常值,這也是篩選檢驗項目的缺陷之一。此外,作為醫(yī)生掌握的還有醫(yī)學決定水平。這是不同于參考值的另一類限值,觀察是否高于或低于這些限值,可在疾病診斷中排除或確認的作用,或對疾病進行分析、分類,作出預后估計,采取相應舉措施等。以糖尿病患者血糖值為例,一個決定水平為2.50mmol/L(45mG/dl),低于此值時出現低血糖癥狀。另外兩個為診斷糖尿病的決定性水平,即患者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及葡萄糖耐量試驗餐后兩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由此可見了,醫(yī)學決定水平可作為臨床處理的警戒線。它為參考值、病理值分布范圍及醫(yī)生臨床經驗的綜合。無論醫(yī)生、患者及家屬,對醫(yī)學檢驗結果要有全面正確的理解和分析,因為它只是反映人體病理或生理狀態(tài)的一個參考值,要結合臨床綜合判斷才能進一步理解其變化的含義。

2020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哲學知識:原因和結果-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18:08:51原因和結果是揭示客觀世界中普遍聯(lián)系著的事物前后相繼、彼此制約的一對范疇。1.含義: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現象的現象,結果是指由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現象。事物或現象之間這種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就是因果關系。因果聯(lián)系往往與時間的順序性有直接關系。在客觀事物不斷更替的過程中,一般地總是原因在先,結果在后,因而前因后果是因果聯(lián)系的特點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前后相繼的現象都是因果聯(lián)系, 在此之后 并不等于 因此之故 。所以,因果聯(lián)系不僅是先后相繼的一種聯(lián)系,而且彼此之間還有一種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2.關系:是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1)兩者的對立如上述含義不同、原因和結果的區(qū)分是確定的又是不確定的。同一現象在一種關系中是原因,而在另一種關系中則是結果。(2)兩者的統(tǒng)一表現為相互聯(lián)系,相互作用、相互轉化。正確認識因果聯(lián)系的這種辯證性質,把握原因和結果相互轉化的發(fā)展鏈條,就能有效地利用事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去促進事物的發(fā)展。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行為人對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過失,對加重結果至少有過失。-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行為人對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過失,對加重結果至少有過失。發(fā)布時間:2017-09-21 19:49:26行為人對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過失,對加重結果至少有過失。具體來說,結果加重犯的主觀心態(tài)的構造有幾種情形:(1)對基本犯罪具有故意,對加重結果只能是過失。例如故意傷害致死,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婦女致使被害婦女死亡等。注意:這種情形如果行為人對加重結果是故意,則成立其他犯罪或者成立數罪(并罰)。(2)對基本犯罪具有故意,對加重結果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例如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情形。換言之,行為人為了搶劫財物,為了壓制他人的反抗,故意傷害或者殺害他人的,仍然成立搶劫罪,屬于搶劫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不另外成立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注意:如果行為人故意殺人之后,臨時起意取走死者身上的財物,不成立搶劫罪,成立故意殺人罪和侵占罪或者盜竊罪(根據財物是否屬于他人占有判定)并罰。(3)對基本犯罪具有過失,對加重結果也是過失。例如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的結果加重犯。注意:一方面,不要錯誤地認為,只有故意犯罪才有結果加重犯,而過失犯罪不存在結果加重犯。另一方面,過失犯罪的結果加重犯,對基本犯罪和加重結果都是過失,不存在基本犯罪是過失而對加重結果是故意的過失犯罪(這種情形直接成立相關故意犯罪)。3.刑法就發(fā)生加重結果加重了法定刑。由于刑法對結果加重犯規(guī)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對結果加重犯只能認定為一個犯罪,并且根據加重的法定刑量刑,而不能以數罪論處。遺棄罪沒有結果加重犯。A.甲本欲傷害B,但由于發(fā)生認識錯誤而傷害C,導致C死亡。根據結果加重犯的構造,結果加重犯應是對基本犯罪行為對象造成加重結果,所以甲不成立故意傷害的結果加重犯。B.乙對被害人實施輕傷行為,被害人在逃跑過程中不慎從二樓窗戶掉下摔死的,乙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致死。C.丙對他人實施暴力造成重傷后,隨手將煙頭扔在地上引起火災將被害人燒死。由于故意傷害的基本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只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與失火罪(或過失致人死亡罪)并罰。D.丁綁架了被害人,結果引起警方的解救行為。警方由于判斷失誤,誤將人質當作犯罪人而射擊,導致人質死亡。對于本案,不能認定犯罪人丁的行為成立綁架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