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考試時政:八部門聯合發(fā)布慶“六一”通知

“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將至,全國婦聯等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fā)《關于慶祝2016年“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的聯合通知》,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按照中央關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好“六一”國際兒童節(jié)慶?;顒?。通知指出,今年“六一”期間要緊緊圍繞深化中國夢學習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切實組織開展好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慶祝活動,讓廣大兒童度過一個健康幸福快樂而有意義的節(jié)日。通知要求,要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活動,廣泛開展弘揚和傳承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和時代新風主題實踐活動,積極營造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huán)境,切實開展特殊困境兒童關愛幫扶活動,充分體現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對兒童的關懷和愛護。

考試法律常識之民法(153):買受人及時檢驗并通知的義務

1.買受人及時檢驗并通知義務之概述。舉個例子:甲、乙約定,甲向乙出售三輛奧迪A6L()汽車,每輛價款41萬元(下面將反復用到此例,故稱之為“基本型”)。(1)買受人及時檢驗并通知義務的含義。在前述例子中,如果甲交付給乙的汽車存在物的瑕疵,甲對乙構成違約,乙有權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違約責任受到雙重時間上的限制:①乙應當在檢驗通知期間內就汽車存在物的瑕疵通知甲。如果乙未在檢驗通知期間內通知甲,視為甲交付的汽車不存在物的瑕疵(但是,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除外),即使以后發(fā)現物的瑕疵,乙也無權對甲主張違約責任。②如果乙在檢驗通知期間內就汽車存在物的瑕疵通知了甲,乙有權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不過,乙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的債權應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期間。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③檢驗通知期間為除斥期間,不能中止、中斷、延長。請求承擔違約責任的1年訴訟時效期間可以中止、中斷、延長。(2)買受人及時檢驗并通知義務的性質。①該義務屬于不真正義務,②甲無權請求乙履行及時檢驗并通知的義務。③乙不在法定期間履行檢驗并通知義務的,即使標的物存在物的瑕疵,乙也喪失了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⑶例外。根據《合同法》第條第3款的規(guī)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即有物的瑕疵)的,買受人不受檢驗通知期間的限制。但實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債權仍受1年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4)物的瑕疵的類型。所謂物的瑕疵,即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在無約定時,不符合法定標準(統(tǒng)稱為“非合約性”)。并且該瑕疵須在交付時存在?!顿I賣合同解釋》將物的瑕庇分為兩類:數量瑕疵與質量瑕疵(質量瑕疵又分為外觀瑕疵與隱蔽瑕疵)。分類的意思在于:不同的瑕疵,約束買受人的檢驗通知期間也不同。我們結合前述“基本型”例子來理解其含義:①數量瑕疵。假設甲聲稱向乙交付3輛汽車,實際只交付了2輛。就存在數量瑕疵。須注意:如果約定甲應一次交付3輛汽車,但甲請求僅交付2輛。這是部分履行,不是數量瑕疵問題(你一定能領會它們間的差異!)。②外觀瑕疵。假設甲交付的汽車油漆有劃痕;或者約定買賣的汽車為自動擋,但甲交付的是手動擋。就存在外觀瑕疵,它們是通過感官檢驗就可以發(fā)現的瑕疵。③隱蔽瑕疵。假設甲交付的汽車燒機油;剎車片合金成分不合格。就屬于隱蔽瑕疵,它們是借助理化檢驗,或者是進行使用才能發(fā)現的瑕疵。2.檢驗通知期間。《買賣合同解釋》把檢驗通知期間一并把握,不再區(qū)分檢驗期間與通知期間。其內容頗為瑣碎駁雜,相信大家會耐住性子掌握它!(1)約定了檢驗通知期間的。①如果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了檢驗通知期間,買受人必須在約定的檢驗通知期間內通知出賣人標的物具有物的瑕疵(參見2007年試卷四第4題第5問)。②但有一個例外?!顿I賣合同解釋》第18條規(guī)卑,如果約定的檢驗通知期間過于短暫,依照標的物的性質和交易習慣,買受人在檢驗期間內難以完成全面檢驗的,應當認定詼約定期間為買受人對外觀瑕疵提出異議的期間。對于隱蔽瑕疵不能適用該約定期間。③約定的檢驗期間短于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檢驗期間的,以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檢驗期間為準。典型真題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購買1000臺A型微波爐的合同,約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辦理托運手續(xù),貨到付款。乙公司如期辦理了托運手續(xù),但裝貨時多裝了50臺B型微波爐。甲公司于3月13E日與丙公司簽訂合同,將處于運輸途中的前述合同項下的1000臺A型微波爐轉賣給丙公司,約定貨物質量檢驗期為貨到后10天內。3月15日,上述貨物在運輸途中突遇山洪暴發(fā),致使100臺A型微波爐受損報廢。3月20日貨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付貨款,并要求退貨。問題:丙公司能否拒付貨款和要求退貨?為什么?(07年·卷四·4題·第5問)[答案解析]①答案:無權拒絕付款和要求退貨。因為合同約定了質量檢驗期間,丙公司在此期間未提出異議,視為質量符合要求。②根據《合同法》第157條和第158條,若雙方約定了買受人檢驗并通知的期間,買受人未于約定的期間檢驗并通知出賣人標的物具有質量瑕疵的,視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符合質量要求,買受人即不得再對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2)沒有約定檢驗通知期間的。①對于數量瑕疵和外觀瑕疵,買受人應當在收貨的同時檢驗并通知。法律依據:《買賣合同解釋》第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guī)格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買受人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②對于隱蔽瑕疵,買受人的檢驗并通知義務受到雙詛除斥期間的限制(第二個雙重時間上的限制)。具體而言:(a)買受人應當在發(fā)現或者應當發(fā)現瑕疵之日起的合現期間內通知出賣人?!昂侠砥陂g”的長度由法院根據買賣合同的具體情況合理確定(《買賣合同解釋》第17條第1款)。(b)同時,買受人還應當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2年內通知出賣人。但是,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2年的規(guī)定(《買賣合同解釋》第17條第1款)。須注意:約定的質量保證期間短于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間的,以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間為準。特別提示對于隱蔽瑕疵,未約定檢驗通知期間的,買受人的檢驗通知義務受兩個除斥期間的限制。對此強調兩點:(1)任何二個期間經過,買受人未就此瑕疵通知出賣人的,喪失對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比如,買受人尚未發(fā)現瑕疵(合理期間尚未開始計算),因而未對出賣人提出異議,但自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起已滿2年,買受人不得對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2)兩個期間的起算的不同?!昂侠砥陂g”的起算點是“發(fā)現或者應當發(fā)現瑕疵之日”;2年最長期間的起算點是“自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起”。3.買受入違反及時檢驗通知義務的法律效果。《買賣合同解釋》第20條規(guī)定了兩個方面:(1)前述檢驗期間、合理期向、2年期間(或質量保證期向)經過后,賣受人才對數量瑕疵與質量瑕疵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視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無瑕疵,買受人無權對出賣人主張違約責枉。(2)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前述檢驗通知斯間經過后,買受人才提出異議的,若出賣人為了顧及名聲(或出于其他考慮)自愿承擔違約責任(如修理、重作、更換、減少價款)后,不得翻悔。典型真題甲向乙購買一臺大型設備,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視定檢驗期。設備運回后,甲即組織人員進行檢驗,未發(fā)現質量有問題,于是投入使用。至第三年,設備出現故障,經反復查找,發(fā)現設備關鍵部位的質量瑕疵。按照該設備的說明書,其質量保證期為5年。下列判斷哪些是錯誤的?(00年·卷三·50題一ABD)A.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未通知出賣人標的物質量不合格,故標的物質量應視為合格B.買受人在收到標的物之日起2年內未通知出賣人標的物有瑕狹,故標的物質量應視為合格C.該設備有質量保證期5年的規(guī)定,故出賣人仍應承擔責任D.雙方未約定質量檢驗期限,都存在過錯,應分擔責任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2015年軍隊文職面試模擬題(三)-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3、周末你一人在值班,一村民打電話過來,情緒激動,口音較重,你聽不清楚,你怎么辦?我聽不清楚村民的講話可能是由于村民情緒過于激動,講話太快,這個時候我首先得安撫村民的情緒,讓村民放慢語速,這樣我才可以聽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幫助村民解決困難。待村民情緒平緩之后,我會仔細詢問村民需要解決的問題,并做好記錄。如果是我自己可以解決的,又必須到村民所在地才可以解決,那我會先聯系好單位的其他同事代替我值班幾個小時,接著趕赴村民的所在地幫他解決問題。若是需要村民到我們單位才能解決的問題,我會將單位的詳細地址告訴村民,并聯系需要處理此事的相關負責人,爭取給村民一個滿意的答復。如果是比較緊急的事,而我自己一人也處理不了,我會如實告知村民會將這件事上報給領導,并讓他留下聯系電話,保證第一時間能給村民答復。接著聯系我們單位的領導,爭取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幫助村民解決難題。我聽不清村民的講話還可能是因為村民講的是本地話,而我對本地話比較陌生,但村民的情緒激動,我可以推斷事情是比較重要的,一定會高度重視。首先,我會詢問村民是否會講普通話,如果會的話那我會認真傾聽,安撫其情緒,并做好記錄。自己可以解決的問題絕不拖延,自己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聯系同事,并等待領導指示。如果村民不會講普通話,那我會把電話轉接給會講本地話的同事,讓同事詢問清楚后自己再與同事聯系,共同幫助群眾解決困難。但如果是由于我們單位的電話出現故障,導致我聽不清楚村民反映的問題,那我會立即詢問村民的電話號碼,然后換一臺電話回撥過去,了解相關情況。第二天立即聯系單位的維修部門修好電話,并檢測其它電話是否有故障,對有故障的電話立即維修,防止因為硬件上的缺失影響單位的辦事效率??傊瑸槊褶k實事,辦好事是我們公務員工作的職責所在,群眾利益無小事,只要是事關群眾的事我一定會盡心盡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