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 行測知識
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
答:(一)國家繼承是指由于領土變更的事實而引起一國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另一國的法律關系。產生的原因有:(1)分裂,即一國分裂為數(shù)國。
(2)合并,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合并組成一個新國家。
(3)分離,即國家的一部分或數(shù)部分領土從該國分離出去,成立新國家。
(4)獨立,即殖民地或附屬領土獲得獨立,成立新的獨立國家。
(5)割讓,即一國領土的一部分移交給另一國。
(二)無論是條約方面或條約以外事項的國家繼承,都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1)條約方面和條約以外事項的權利和義務,必須符合國際法。一切與國際法相抵觸的權利和義務,均不屬于繼承范圍。
(2)國家繼承的權利和義務必須與所涉領土有關聯(lián)。與所涉領土無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屬于國家繼承范圍。